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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第四批江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30 打印】 【 关闭

        蓬江科[2017]60号

          根据上级科技部门工作安排,现开展2017年度第四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第一申报单位原则上为江门市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是申报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申报的资金使用要符合《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江门市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管理的意见》(江科〔2013〕96号)等财政科技资金管理规定。属产学研结合项目必须附有产学研合作协议书。具体指南另有要求的,一并遵循。

          (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专题,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有逾期未结题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以及产学研合作协议不落实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申报书中项目组主要成员要亲笔签名,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合作单位须同时在申报书规定的栏目加盖公章。

          二、受理时间及报送要求

          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9日,纸质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请申报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一式6份(独立分装)报送365体育提现多久到账_28365365体育官网_皇冠365体育下载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17年度第四批江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江门市365体育提现多久到账_28365365体育官网_皇冠365体育下载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29日

         

          

          

          附件:

        2017年度第四批江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专题一: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和资助

          一、申报内容

          以本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及产业化研究水平为目标,依托行业、领域科技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江门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2.组织机构较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合理。

          3.申请组建的工程中心要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中心的建设工作。

          4.申请组建的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于20%。

          5.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有产学研合作基础的优先。

          6.组建工程中心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

          7.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查、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万元。

          (二)分类条件

          ——企业类(主要依托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

          1.企业经营和运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能够提供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2.企业原则上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150万元。组建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250万元;

          3.企业拥有专利、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产品、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的大中型企业建立省级工程中心。

          涉农企业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分类条件适当降低。

          ——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制订、工程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1.必须能保证落实工程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每年承担所申报行业(领域)的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且此类项目的经费总额不低于150万元,同技术领域至少已推广转化1项重大技术成果。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的,应拥有3项以上专利、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

          2.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有较好的服务企业或行业的业绩,具有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具备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申报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高校、科研机构提供)、税务登记证、机构章程复印件。

          (二)相应的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三)组建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四)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

          (五)关于达到申报条件的研发投入、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支持方式及强度

          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市级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并分批次给予立项支持。企业类每家资助经费10万元,由市级财政与项目所在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公益类每家资助10万元,由市本级财政承担。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期内须提交年度执行报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锋。

          联系电话:8222024。

          

          专题二: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资助

          一、申报内容

          支持和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主要包括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科研仪器设备配套、成果孵化、科技交流等方面,提升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孵化育成以及服务产业的能力。优先支持轨道交通、重卡和商用车、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教育装备、大健康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一)已通过2016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单位,可直接申请新型研发机构资助。

          (二)未获省、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单位,达到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资助:

          1.申报单位原则上须为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单位或机构;注册地和主要办公、科研场所在江门。

          2.具有新型的管理体制机制。具有面向企业服务、围绕市场配置资源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通过提供相关服务促进机构本身良好运转和发展的能力,建立了现代科研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等制度。

          3.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组建后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4.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外聘研发人员数量不超过50%。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应占研发人员的5%以上。

          5.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0%或注册资金达200万元以上。组建后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保持在年收入总额的10%以上。

          6.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与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密切相关,能切实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问题,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

          7.具有突出的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具有主导或参与国家、省、市技术攻关项目的能力和经验。组建后在科技研发、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方面业绩突出。

          涉农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条件适当降低。

          三、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构章程复印件。

          (二)江门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及资助申请书。

          (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方案(规划)。

          (四)相应的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五)关于研发能力、研发内容和技术水平先进性的说明及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研发设备、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等)。

          (六)在实施成果转化、产业化和服务企业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合作单位的协议书或与各级政府签订的共建协议书。属企业独立举办的具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需有董事会关于建设该新型研发机构的决议。

          (八)近年工作报告、管理制度等。

          四、支持方式及强度

          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并给予立项资助,每家资助经费50万元,由市级财政与项目所在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期内须提交年度执行报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炎。

          联系电话:8222120。

          

          专题三:市级院士工作站认定

          一、申报内容

          重点支持市内企业以技术需求为导向,引进两院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作为技术核心,组建江门市院士工作站,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品研发、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优先支持轨道交通、重卡和商用车、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教育装备、大健康产业等领域单位的申请。

          二、申报条件

          已通过2016年度市级院士工作站认定的单位,可申报本年度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扶持资金项目,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未获省、市院士工作站认定(或立项)的单位,达到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市级院士工作站认定:

          (一)在江门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与1名以上的院士(含1名)已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院士签约同意与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三)有良好的科研基础、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四)凡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双方要签订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晰产权归属。

          (五)对已经与院士建立科研合作关系,或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承担省及国家级重大项目的企业,可优先考虑设立。

          (六)工作站要建立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长效合作机制,积极引进院士工作团队及其所在科研单位的研究力量,与企业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开展项目合作和技术交易等,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申报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构章程复印件。

          (二)相应的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三)江门市院士工作站认定申请书。

          (四)建站单位与院士本人及其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书。

          (五)院士工作站的建设方案等。

          (六)关于建站单位的研发投入、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支持方式及强度

          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市级院士工作站,并推荐申报省级院士工作站资助项目。通过省级院士工作站立项或市级院士工作站认定的单位,可申报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扶持资金项目。支持强度为省级每家资助经费50万元,市级每家资助20万元,由市级财政与项目所在市(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锋。

          联系电话:82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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