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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雁仙
-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分工:区政府副区长,负责民政、慈善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水利、河长制、湖长制、渔业、畜牧、退役军人事务、残联工作。分管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联系区人武部、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市气象局、供销社。
分工:区政府副区长,负责民政、慈善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水利、河长制、湖长制、渔业、畜牧、退役军人事务、残联工作。分管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联系区人武部、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市气象局、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