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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丞智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异议/纠错
        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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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江蓬环罚〔2023〕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违法事实: 2022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塑料制品业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二十六项第53小项“塑料制品业292”类别,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该项目在未经审批部门审查批准的情况下,于2021年11月进行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成,项目总投资额为161.3万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附件1《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第一章 环评类”“一、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中“1.1 裁量标准”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贰万零壹佰陆拾贰元伍角。
        罚款金额(万元): 2.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门市丞智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0703MA53EL0TXR
        法定代表人: 郭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别:
        法定代表人证件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2/0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2/06
        处罚机关: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0007062618F
        数据来源单位: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3MB2C63399H
        数据更新时间: 2023/02/12
        备注: